新一项税收区域性政策落地横琴,这类合同免征印花税
南方+记者获悉,自4月1日起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5〕10号)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实施,对注册登记在合作区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这是继“双15%”、分线管理政策之后,又一项税收区域性政策在合作区实施。
近年来,合作区大力发展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等“四新”产业,拓展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,依托合作区独特的区位优势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以及优异的营商环境,各种新兴行业在合作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,离岸贸易也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。
五矿企荣(横琴)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表示:“公司从事离岸贸易业务好多年了,今年预计离岸贸易额3亿元,这项政策的执行降低了我们的贸易成本,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。未来,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离岸贸易规模,实现业务的持续壮大。”
2025年不仅是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更是合作区迈向第二阶段发展的开局之年,合作区将做好政策宣传和精准服务,围绕“澳门+横琴”新定位,以离岸贸易印花税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契机,为合作区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,为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南方+记者 黄天儒 梁涵
